程先生和隋先生在武昌分別經銷同一品牌新能源汽車。據兩人介紹,去年年底,他們與武漢勵展偉業展覽策劃有限公司簽訂合同并交6萬元展位費,希望參加該公司在武漢國際會展中心舉辦的新能源汽車博覽會。因會展前公司負責人陳某通知會址改到漢口,兩人不愿參展,要求退費。5月15日,陳某先退1萬元后,又寫下展會結束退款承諾書(如圖)。此后程、隋兩人多次到公司卻不見陳某蹤影,打電話也不接。
日前,記者電話聯系上陳某,他稱組委會有權安排換址,沒有退款義務。“那為何又寫退款承諾書呢?”陳某沒有正面回答,稱希望把問題解決好,不留后遺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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